少女先拆了男朋友后,男朋友花5万元买车,分离后,这笔钱最终没有还。 虽然多次催促,但少女终于把男朋友告上了法庭。
家住东湖区的四川收债公司殷某今年30多岁,2015年4月初,先将丈夫胡某拆开,相处融洽后,觉得与他武汉收债公司形成鲜明对比,便与他谈恋爱同居。 为了改善糊口,胡先生在一家车行当远程司机。 有一天,他表示想买一辆二手车,并向殷小姐借钱,希望每月还3000-5000元。 殷先生最后同意借给胡先生50000元。
此后,两人分手,胡某不再每月还钱给殷某。 殷女士多次催款,但还是把胡先生告上了法院。 西湖区法院经过审理,根据证明,认定胡某向殷某贷款50000元。 胡某自融资见效之日起10天内,向殷某还了50000元贷款。
信息被屏蔽后,殷某多次催钱,胡某一直躲着殷某。 没能做到这一点,小殷向法院申请执行虐待。 在办案执行过程中,执行法官多次对胡先生进行压倒性的培养,但毫无收获。 胡某不仅瞒着小殷,还瞒着法官,最后,执行法官经过拘传,帮助小殷讨回50000元的行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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